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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实习报告

时间:2025-01-10 14:02:08
大学生实习报告范文汇编五篇

大学生实习报告范文汇编五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大学生实习报告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大学生实习报告 篇1

一年一度的寒假实习是每个应届本科毕业生对自己本专业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的一个很好的检验机会,通过近一个月的实习,我深深体会到了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的不易,也通过这一个月的努力,使我熟悉了外贸业务的工作流程,外贸公司的组织机构职能,为我今后真正踏入工作岗位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本文分为绪论、实习内容和小结三部分,对近一个月来的实习生活作了一个大体的剖析。关键字:外贸、商检第1章绪论1.1实习背景常熟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处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东倚上海,南连苏州,西邻无锡,北濒长江,与南通隔江相望。境内地势平缓,气候温和,风调雨顺,因年年丰收而得名。全市总面积1264平方公里,人口103.6万,下辖13个镇场,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招商城。常熟以悠久的人文历史、秀丽的山川景色、丰饶的物产资源享誉江南。1986年被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又先后获“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全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城市”、“国际花园城市”称号,成为中国获得该殊荣的第一个县级市;同时还获得“遗产管理”单项竞赛第一名等称号。作为地地道道的常熟人,我选择了自己的家乡单位做为实习的第一选择。经过多方努力,我联系到了常熟最大的外贸公司---常熟家用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这家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家用纺织品、装饰用品、服装、针纺织品制造、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实习意义:

三年的系统理论学习,使我基本掌握了外贸的基础知识,诸如:外贸术语,外贸进出口流程,报关,报检的操作流程。但是,应该承认,如果没有将自己学到的理论通过实践被自己所真正掌握,应该说对自己今后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还是会造成一定困难的。只有通过一段时间的实习,才能够将书本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情况中去,解决实际问题,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习内容:

实习第一天早上7点45起床,刷牙洗脸后被老妈叫起床,然后骑了15分钟的自行车到了单位。因为昨天已经和财务科的王主任商量好今天由他把我分配到相关部门。满怀欣喜的8:30准时来到了单位,问了财务科的一位阿姨后,说他还没来,然后就在外面等,坐在外面的椅子上发短信,发了大约半个小时后,人还是没来,打他电话,原来他今天不会来了(领导就是领导),他叫我去找人事部的陈主任,陈主任听完我的汇报后,她去找了陈经理,领导答复可以之后,陈主任就把我带到了单证部,把我托付给一个姓袁的阿姨,然后就让我坐她旁边的一个位子上,就这样从9:30坐到11点半在9:30到11点半之间这段时间里就做了两件事,一件是坐在我右边的王阿姐让我帮他给几张单据盖上章,哎,真实廉价劳动力!第二件事是让我帮他把一份单据送给业务五部的杨先生,就这样白忙了两个小时,然后就回家吃饭。今天给我的感受是他们根本不给我实习生面子,叫他们王阿姐,袁阿姨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是轻轻笑一下。受不了啊!认识了袁姐和王姐,感觉王姐对我的态度还是可以的,袁姐有些冷漠,不过应该五天之内会混熟的。人际交往能力要提高啊,可能这是实习第一天给我的最大感受吧。

大学生实习报告 篇2

一、走近你,让我充满向往

当我在毕业生人才交流会上向海程邦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投出我的求职简历时,我并不知道,这一份简历会把我带进一个怎样的世界,我将走上一条怎样的路。心底的自信强溢在脸上,又带着那样的迷惑,不安和好奇,参加过三次面试,见到的始终是充满干劲的脸。我获得了参加公司培训的机会。也曾有过很多故事,但命运还是让我走近了你,海程邦达,走近了你,也更让我充满了向往和渴望。

短短的五天培训,像一个小小的切口,通过它,我看到了什么是优秀,什么是爱岗敬业,什么是邦达的好员工。五天里,从海运到空运,从报关到报检,那么多优秀的主管熟练地讲着自己工作中的经验。谈到公司,谈到工作,他(她)们眼睛里闪烁着自信的光芒;谈起未来,谈起我们,他(她)们言语里尽是关照。

从1993年的仅4名员工到今天的500多人,这样传奇的创业经历,怎能不让我这样即将走出校门,踏进社会的的学生心生敬佩呢!十年啊,短短的十年,从4人到500多人,再到组织机构健全,社会口碑良好的公司,这一切就像一块磁石一样紧紧的吸引了我。

是的,就是这样, 仅仅三次面试, 五天的培训, 就让我对你充满了向往, 邦达, 你是好样的!

二、海程邦达,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实习期间,除了浅层次地学习了专业技能外,我还感受和体会到了很多技能之外的东西。首先是邦达人的敬业和那种生机蓬勃的工作氛围。走进这样的一个集体中,你的心会不由自主地年轻起来,你的脚步会不由自主地跟着大家快起来,而你的工作态度更会变得努力,认真,再认真一些,再努力一点。也许,这就是一个集体的凝聚力,这就是一个企业写在书面之外的"特殊文化"!

短期的实习,让我学到了不少东西,自己呢,也有一些不成熟的话想说。实话实说,"物流"算是一个比较年轻的词吧。目前,物流运输仿佛处在"战国时代",足可以用一个"乱"字来形容。其实,打价格战,无序竞争已经使物流业成为一个微利行业了。也就是说,中国物流业发展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但是,要想长久的留住客户,绝对不是靠压低价格,还要靠品牌和实力,服务和硬件才是创造品牌,增强实力的途径啊!竞争如激烈,我们靠什么胜出 最简单的道理就是企业要跟随市场的发展,市场需要什么,企业就要提供什么,我们必须提供给客户1+100个最优的服务!

从长远来讲,我觉得公司应该在海运方面做实体运输,也就是不仅仅作无船承运人,我们应该尽可能的克服困难,让公司拥有运输工具,有自己的实体,发展的空间才可能无限地拓宽。

其次,还有几个小问题,我觉得应该注意一下。第一,大家要尽量做到书写字迹清楚,不能太草,应该让客户比较容易辨认。第二,其实公司有必要在必要的场合,必要的时候,要求员工穿工装,比如召开大型的会议,比如在招聘新员工的时候等等。

当然,以上仅仅代表我个人的想法,是"井底之蛙"之见,如有冒犯之处,实属无心,请多包涵。

在和邦达结缘之后,我一直在为自己"估价",也一直在想我到底能为公司做些什么。我不敢骄傲,不敢妄言,我只能说,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尽20 ……此处隐藏8236个字……方法的科学与否会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商标近似的判定结果,从而影响到对案的处理。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对近似商标的判定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从最高院司法解释对近似商标判定方法的勾画,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司法机关对判定近似商标方法的轮廓—在隔离的状态下,对近似商标进行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比对。同时,还要注意考量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以及商标的使用背景和方式等因素。

1、比对的前提—隔离比较。

隔离比对是指将要进行近似判定的商标放置于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点进行观察比较,而不是将两对商标放在一起进行比较。这种比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时间上的间隔,一是地点上的间隔。隔时是因为消费者对商标的记忆有一个随时间而消退的过程,隔离时间太短,如今天识别前两天遇到的商标,由于记忆处于新鲜期,一般不易发生混淆,隔离时间太长任何再确切的记忆也会变得模糊,从而丧失比对的意义。[2]隔地是指应将近似比对的商标放在不同的地方进行比较,而不是放在同一个地方由消费者观察,否则这等于是对商标使用人的苛求,即使是再微不足道的差别,在这种情况下也可能被辨别出。隔时也为我国判例所确定。

我认为隔离观察是近似商标判定比较方法的一个基本前提。因为,从消费者的购物心理和购物行为看,除非是消费者对商标有特别的喜好或其他类似嗜好,一般消费者是凭借其通过广告或其他途径对某个品牌或商标的了解,或是凭借其以往的购物经验对某个商标的印象去购买商品或服务。在购买过程中,消费者往往不会带着比对商标是否近似的心态去购物,更多的情况是在购物欲望刺激下的那种对商标大概或差不多的意识中去完成交易的。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要购买的商品和服务的品牌和商标也不会同时出现在同一个销售柜台供消费者参考比对以辨别的他们的差异,而从销售者说,他们往往更愿意将似乎是近似的商标放在不同的地方以防止消费者发现它们区别。所以,我们在事后的商标确定和侵权认定中,也应本着消费者的这种思维和购物模式,在时间和地点隔离的情况下进行近似商标比对,以能够更真实的反映出两商标的近似混淆程度。

2、整体比较与主要部分比较。

整体比较和主要部分比较是我国司法机关所确立和使用的一种近似商标比对方法。两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应将商标的整体进行比较观察,而不是将构成商标的各个要素分拆开进行单独比较。但若两商标的某一主要部分被认为具有显著特征而能代表该商标左右消费者对该商标印象的,也应对其主要部分进行比对进而确定近似与否。这里的主要部分是指商标最显著、最醒目、最易引起购买者误认之部分而言。

我个人认为,之所以要进行整体比较一方面是因为商标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本身就是近似商标众多组成种类中的一种;另一方面是因为消费者购物的行为和心态直接决定了在近似判定时应坚持整体比较。消费者在购物时,很少会分拆构成商标的各个组成要素并且仔细比对商标各要素之间的细微差别,而是从其对某一品牌和商标的整体直观印象出发购买。所以,近似商标判定时,一般情况下我们应坚持整体比较。同时,在其他一些情况下,商标的整体外观并不构成近似,但是其主要部分却几乎没有什么差异,并且其主要部分也左右了消费者对商标的整体印象。这时,就要坚持主要部分比较的方法去判定商标的近似度。对于主要部分的认定,首先应考虑每个商标特有的使其区别于其他非相似商标的特征;其次,应考虑两个商标相互区别的特征。

3、一般注意力标准。

对于一般注意力标准,我认为其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相关公众在购买日常使用消费品时的一般注意力标准,这是一般注意力标准的起点,也是在大多数案例中所使用的标准;其二是较日用消费品的一般注意力标准高的注意力标准,体现在房屋、汽车、电梯、珠宝等较为贵重的特殊消费品领域,在购买这些消费品时的注意力程度一般要高于日常消费品。正如李友根教授所言:鉴于经济生活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建立在日用消费品购买行为模型之上的“普通消费者”及其“一般注意力”,并不能涵盖所有的商品销售行为与购买者。因此,司法实务中逐渐形成了特殊消费者的判断标准,即对于特定商品或服务领域中的商标近似及商标侵权行为的判断,需要以特殊消费者的特殊注意力为依据。[]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说,这种一般注意力标准也是一种动态的标准,随着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变化,在某些案中的一般注意力要高于其他一些案中的一般注意力。但总的说不管是购买日用品的较低的一般注意力还是购买特殊消费品的较高的一般注意力,它们都是一般注意力标准,是一般注意力的内涵和应有之意。笔者认为这种动态的注意力标准是合理的,因为一般注意力标准和相关公众的确定类似,它所追求的不是一种统一的一成不变的标准而是一种最适合案情最符合公平正义的标准。

4、显著性和知名度。

从商标法的一般原理看,商标最基本的功能是区分商品的,防止消费者发生混淆。因此,商标的一个核心要素便是商标应具有显著性,便于消费者识别。我国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近似商标判定应结合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也就是说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是近似商标判定的考量因素。

目前学术界对商标显著性及知名度本身以及其与近似商标混淆判定关系有许多论述。但在法律本中各国对其并未有过明确的规定。因为尽管商标显著性与知名度的存在是一种事实,具有相当客观性,但在具体判定时仍然带有一定主观性,很难通过一个具体的表述确定。但是在进行判断时,可以具体参考一些相关因素:如商标的内在特征、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广告的宣传和投入度等等。在一些案例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些相关因素对商标显著性与知名的影响以及商标显著性与知名度对近似商标判定的影响。

我个人认为,商标的显著性是指该标志使用在具体的商品或服务时,能够使消费者与特定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联系在一起。商标显著性越强,与其所依附的商品或服务的关系也就越密切,保护的范围也就越大。商标在相关公众中的知名度越高,名气越大,那么所应受到的保护也相应的更强。在确定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时,应结合各种相关情况,力图做出综合评判。

5、使用背景与方式。

商标的使用背景与方式也直接关系到近似商标的判定。刘平将商标近似分为静态近似和动态近似,静态近似是指在认定近似商标时,只比对商标图样,而不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方式;而动态近似认定则要充分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方式,尤其是充分考虑商标与其他通用的说明性字和图案的组合关系是否会产生混淆的客观效果,当商标在静态近似和不近似之间难以认定时,可以通过商标与商品上的其他字与图案等背景组合综合认定。[4]

我认为这是有道理的,在近似商标认定时,很多情形下若单单只比对商标标识本身,那么由于商标标识本身的差异性将很难认定近似商标,但若不认定为近似商标,在现实中又极有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而产生不公。其原因就在于尽管商标标识本身不易造成混淆,但若结合商标的使用背景和方式综合看,由于商标使用的具体背景和方式的衬托,两商标在整体上就会给消费者造成混淆。所以,在近似商标认定时,要根据具体案情,必要时结合商标的使用背景与方式具体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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