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常用物资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
安装工程常用物资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
1. 各类管材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饮用水管必须提供卫生检验报告。
2. 阀门、减压装置、消防设备、卫生洁具、给水系统、中水设备、排水设备、采暖设备、热水设备、散热器、锅炉及附属设备、各类开(闭)式水箱(罐)、分(集)水器、安全阀、水位计、减压阀、热交换器、补偿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游泳池水系统设备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报告。
3. 对于国家有规定的特定设备及材料,如消防、卫生、压力容器等,应附有相应资质检验单位提供的检验报告。如:安全阀、减压阀的调试报告、锅炉(承压设备)焊缝无损探伤报告、给水管道材料卫生检验报告、卫生器具环保检验报告、水表和热量表计量检定证书等。
4. 绝热材料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检报告,镀锌产品须有镀锌质量证明。
5. 主要设备、器具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6. 对涉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实行供应备案管理。
7. 已实施产品强制认证制度的消防产品: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消防用压力开关、消防水带、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实施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灭火剂、防火门、消火火栓、灭火器、消防接口、炮、消防应急灯具、火灾报警设备(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家用可燃气体报警器)、防火阻燃材料(钢结构、饰面型、电缆、无机防火堵料、有机防火堵料、堵火包)。实施强制检验制度的`消防产品: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防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消防供水设备、消防供水设备、消防栓箱等。
8. 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9. 安装于建筑工程中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度表、水表、煤气表、热量表等计量仪表的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法定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计量检定。
10.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包括:电焊表、空气压缩机、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泵、燃气调压器(箱)、铜及铜合金管材、耐火材料、锅炉及压力容器用钢管(管坯)、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制冷设备产品。
11.所有电器产品及设备必须提供“3C”证明。
12、航空障碍灯不需要3C认证。目前固定式应急照明用灯具、隧道灯具、道路和街路照明灯具、投光灯具、影视舞台灯具、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医疗场所用灯具、通风灯具等都还没有被归入3C认证目录范围内。
13、检验报告必须是国家认可并具有法律许可证号的检测机构所岀具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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